博鱼APP官网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分有限公司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03-21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建树、邹行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建树、邹行宇签署审核意见,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064,777,371.6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608,182,141.9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6,595,229.73元。

  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 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业务: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制品、石膏及制品等新型建材的生产与销售;建材及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新型建材的科研与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移动互联网终端业务:移动通信产品、泛智能终端产品、数码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零售、分销及售后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及销售;运营商渠道委托运营和全业务代理;网上从事电子产品的销售。此外,还开展移动互联软件、游戏等的开发与运营业务。

  (1)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业务:公司已形成了成熟的供、产、销一体的生产经营模式,由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计划或客户订单将生产计划下达至生产部门,实行按单生产,销售部门密切联系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规格。由于玻璃制品的生产具有一定特殊性,玻璃窑炉点火后通常情况下不能停产,对于部分标准规格的产品,市场需求量通常较大的,公司适度备货,以便有效利用产能,保证销售旺季订单的按时完成。

  (2)移动互联网终端业务:主要业务构成包括零售业务、分销批发、电子商务、创客渠道、内容服务、工业制造等模块。零售及分销的业务范围包括移动终端、数码3C、泛智能产品、运营商营业厅代理运营、运营商业务代理等;国内电商渠道包括京东、天猫、唯品会等主流电商平台旗舰店;主要分销运作模式有产品独家包销、产品批量承销、产品尾货包销、产品区域包销、供应链金融等;运营商合作业务内容包括运营商业务代理,运营商营业厅委托运营;创客业务“平台+创客”为恒波商业模式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通过恒波自身在移动智联垂直产业链上的供应链优势、渠道品牌优势、运营管理优势,对个体创客在商品采购、品牌化、店铺运营上予以共享赋能,实现资源高度互补以及成本效益的最大化。

  (1)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业务: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大背景下,市场需求将厚积薄发。2021年平板玻璃供需环境预期稳中向好。销售价格有望维持高位,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但是在国家以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导向下,环保节能压力加大,成本必将不断上升。

  (2)移动互联网终端业务:移动互联网终端随着技术不断发展而进步,传统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产品将向大屏、高清晰显示、多 CPU 核心、多模多频方向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加速催生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运用,作为智能社会的核心感应节点和数据入口智能终端发展道路将更加宽广。同时, 随着 5G 移动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发展,未来的世界必将是一个万物互联的世界,多形态的泛智能终端产品必将层出不穷,从移动通讯到万物互联必将对移动智能终端领域带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8亿元,同比下降18.98%,实现净利润-20.65亿元,同比下降19176.69%。公司总资产46.91亿元,同比减少31.71%,净资产18.57亿元,同比减少52.6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4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及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在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许锡忠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许泽伟先生代为出席、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建树、邹行宇签署审核意见,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064,777,371.6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608,182,141.9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6,595,229.73元。

  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 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公司本部(包括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宜昌当玻硅矿有限责任公司、当阳峡光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晶玻璃有限公司、当阳正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1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和期限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11时在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峡新材”)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三峡新材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家。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众环最近3年(2018年-2020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2018年-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三峡新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博鱼APP平台,2020年起为三峡新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三峡新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李建树最近3年受到2次行政监管措施,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婕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建树、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婕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20年度公司实际支付中审众环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合计19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与中审众环协商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中审众环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服务。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博鱼APP官网、职业操守、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该所为公司审计业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符合《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规定》的文件要求。

  独立董事认为: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2亿元,借款期起始日期以借款合同为准。

  5、经营范围:通信产品、数码产品及配件的购销和维护、维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通信设备、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柜台出租;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家用电器的销售;网上从事电子产品的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电信研发和技术服务;电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策划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移动电话机、无线数据终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移动电话机、无线数据终端产品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进行);普通货运。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拟为恒波公司的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额度提供担保,恒波公司可在本担保额度内调整债权银行的延续或额度变化。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节能镀膜玻璃生产、销售:玻璃加工:非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恒波公司、普耀新材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发展前景较好,具备良好的偿还债务能力,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相关条件,同意公司为恒波公司、普耀新材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150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7%。

  恒波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普耀新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两家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备良好的偿还债务能力,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相关条件,本次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为恒波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2亿元的担保、为普耀新材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当阳国中安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先生主持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2020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计提公允、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建树、邹行宇签署审核意见,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064,777,371.6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608,182,141.9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6,595,229.73元。

  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 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98,699,883.18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 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20年末,公司聘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商标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分别出具《众联评报字[2021]第 1153号》、《众联估值字[2021]第1006号》评估报告,公司依据此评估报告结果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人民币 1,998,699,883.18元,对公司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为人民币1,998,699,883.18 元。上述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准备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2020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计提公允、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21—010、临2021—011号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手续。

  4、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